(一)宗旨
为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院田径运动水平的提高,增进各学院团结和友谊。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19日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田径场(遇雨待定)
(三)参赛单位
各学院单独组代表队报名。
(四)竞赛项目
1.男子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100米、110米栏、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2KG)、1000米)。
( 2 ) 集体项目: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女子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100米、100米栏、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1KG)、800米)。
(2)集体项目: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注:女子跳高起跳高度为1.00M,升高计划为0.05M,1.25M以后升高计划为0.03M; 男子跳高起跳高度为1.30M,升高计划为0.05M,1.45M以后升高计划为0.03M.
(五)竞赛办法
1.报名人数
每代表队每人限报两项、全能项目不得兼报其他单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男、女各三人,接力项目每代表队限报男、女各一队。
2.每代表队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至两人。
3.100米、100米栏、110米栏、200米的竞赛人数不足八人时,只设一个赛次;田赛项目不设资格赛。
4.每代表队按组委会编发的起止号和统一号码布编排。
(六)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七)运动员资格和要求
1.运动员应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身体健康者。
2.按规定报项目,参加相应组别竞赛。
3.不得超项超报、冒名顶替,不得中途更换参赛项目和队员。
4.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提出申诉,由代表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递交有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报告(附有证明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100元,方予受理,胜诉则如数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一律不受理口头申诉。如经大会仲裁委员会确定确属违规者,则取消该项参赛成绩,该代表队不能参加团体总分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并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比赛场地、器材
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田径场。
2.除运动员所用钉鞋(必须符合塑胶跑道的钉子)自备外,其它器材由运动会提供。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集体项目名次
(1)男、女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时,名次减一录取,计分方法同上。
(2)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3)破记录者、集体项目、三项全能均双倍计分。
(4)集体项目男、女各取前五名,按6、4、3、2、1计分。参赛人数等于或者不组5队时,名次减一录取,计分方法同上。
2.团体名次
设团体总分和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团体总分按各学院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按各学院男、女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不足3人(队)报名的项目,不举行比赛。
4.获男、女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团体前五名、团体总分前三名者,给予奖励。
5.以参赛代表队为单位,设三个“体育道德风尚奖”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十)报名
1、各学院将报名单(纸介材料)于2013年9月28日下午16:30前,交体育工作部。联系电话:87996617 87996186
2、各学院必须有纸介材料和网络报名2种。(网络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3、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者,作弃权论。
4、各代表队参赛报名单必须经该学院第一责任人审定签字并盖章方视为有效。
5、各系请于2013年10月15日下午3:00到体育馆参加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