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责任编辑:tyxy 时间:2019-12-27 点击数:
关于“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总支,各部门: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节前教育,认真对照市纪委今年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例,并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严肃生活作风,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杜绝“节日腐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既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电子红包;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党风(行风)监督督员、各纪检委员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支持纪检委员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在两节期间持续开展利用隐蔽场所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四个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两节”期间发生违反“四风”问题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坚决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7-81655838、81655858,举报邮箱rgjwjb@126.com,市纪委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12388、“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校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