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10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3日
会议地点:体育馆101室
会议内容:
一、诵读党章
二、集中交纳2022年10月党费,10月14日之前交至学校党费账户
三、党务公开
四、开展集中学习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
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一场社会革命要取得最终胜利,往往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
2.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9日,全国、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会上深入学习了《我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文件,全体党员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防风险、稳增长、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着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3.认真组织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会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提醒广大教师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不断修炼自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教育初心,勇于攻坚克难,勇担时代使命。
体育学院教工二支部结合实际,将“学习强国”平台个人自学与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集中研学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手机等电子信息产品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体育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
2022年10月13日
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在《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中明确: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