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以“在趣味中锻炼身体”为宗旨,以“激情武软,师生同行”为主题,着重突出“激情”和“趣味”两大特色,营造热爱运动、享受健康生活的积极氛围,展现我校师生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进各学院之间及师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增强凝聚力。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4日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田径场(遇雨待定)
三、参赛单位
各学院单独组代表队报名(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学院必须组建两支代表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1.男子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1分钟跳绳。
(2)集体项目: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00米团体。
2.女子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1分钟跳绳。
(2)集体项目: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800米团体。
注:女子跳高起跳高度为1.00M,升高计划为0.05M,1.25M以后升高计划为0.03M; 男子跳高起跳高度为1.30M,升高计划为0.05M,1.45M以后升高计划为0.03M。
3.混合集体项目
跳长绳(5分钟)、篮球运球迎面接力
五、竞赛办法
1.报名人数
每代表队个人项目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男、女各三人,集体项目每代表队限报男、女各一队,混合集体项目每代表队限报一队。
2.每代表队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至两人。
3.100米、200米的竞赛人数不足八人时,只设一个赛次;田赛项目不设资格赛。
4.每代表队按组委会编发的起止号和统一号码布编排。
六、竞赛规则
1.常规竞赛项目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特殊竞赛项目
(1)1分钟跳绳
跳绳由大会统一提供,采取决赛制,参赛者可以自由选用各种单人跳法,参赛运动员每跳跃一次摇绳一个回环(一周圈),记录1分钟跳绳次数。比赛过程中如中断,除该次不计外,可继续跳绳,连续记数。如绳子断开可以补测一次。以记数多者列前,如记数相同,以中断次数少者列前,如记数仍相同,加赛一次。
录取前八名并计算积分,积分计入男、女子团体总分及参赛单位团体总分。
(2)男子1000、女子800米团体
每队参赛人数5人,采取决赛制,计该队最后通过终点运动员的时间,用时少者列前。
录取前五名并双倍计算积分,积分计入男、女子团体总分及参赛单位团体总分。
(3)跳长绳
比赛时间5分钟,采取决赛制,每队参赛人数男、女生各5人(不含摇绳队员)比赛中途不得换人,摇绳队员间隔距离不得少于4米。参赛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跳绳者未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比赛名次以5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次数多者列前,若次数相同,以中断次数少者列前,如记数仍相同,加赛一次。
录取前五名并双倍计算积分,积分计入参赛单位团体总分。
(4)篮球运球迎面接力
采取决赛制,每队参赛人数男、女生各5人,接力距离20米,参赛者运球至折返点后将球放入指定位置后,下一人方可持球继续,行进间不得出现篮球违例动作,最后一名队员将球放入指定位置后,比赛结束,若比赛过程中出现一次违例动作在最终用时基础上加时1秒,以此类推,不设上限,用时少者列前。
录取前五名并双倍计算积分,积分计入参赛单位团体总分。
七、运动员资格和要求
1.运动员应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身体健康者。
2.按规定报项目,参加相应组别竞赛。
3.不得超项超报、冒名顶替,不得中途更换参赛项目和队员。
4.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提出申诉,由代表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递交有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报告(附有证明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100元,方予受理,胜诉则如数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一律不受理口头申诉。如经大会仲裁委员会确定确属违规者,则取消该项参赛成绩,该代表队不能参加团体总分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并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比赛场地、器材
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田径场。
2.除运动员所用钉鞋(必须符合塑胶跑道的钉子)自备外,其它器材由运动会提供。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集体项目、混合集体项目名次
(1)男、女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时,名次减一录取,计分方法同上。
(2)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3)破记录者、集体项目、混合集体项目均双倍计分。
(4)集体项目、混合集体项目各取前五名,按6、4、3、2、1计分。参赛人数等于或者不足5队时,名次减一录取,计分方法同上。
2.团体名次
设团体总分前三名,按各学院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设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按各学院男、女运动员在单项比赛(混合集体项目除外)中得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不足3人(队)报名的项目,不举行比赛。
4.获男、女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混合集体项目前五名,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者,给予奖励。
5.以参赛代表队所属学院为单位,设七个“体育道德风尚奖”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十、报名
1、各代表队将报名单(纸介材料)于2014年10月15日下午16:30前,交体育工作部。联系电话:87996617 87996186 87996068
2、各代表队必须有纸介材料和网络报名2种。(网络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3、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者,作弃权论。
4、各代表队参赛报名单必须经该学院第一责任人审定签字并盖章方视为有效。
5、各代表队请于2014年10月21日下午3:00到体育馆参加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第七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组委会
2013年10月8日